装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

发布时间:2024-04-14 点击:7
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
1. 作业前,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佩戴整齐,不得光膀、赤膊、穿拖鞋,在未做好劳动保护的情况下更不得从事化学物品,放射性物品的作业。
2. 对作业工具,机具进行及时全面检查,发现有故障,部件有损坏,要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,以保证作业安全。
3. 对商品货物要进行提前观察,注意包装上的各种标志和要求,发现商品,货物的包装有渗漏、损坏时,及时报告客户,并按客户要求进行修补、加固。
4. 人力装卸、搬运时,应量力而行,配合协调,绝不可冒险违章操作,在车辆尚未停稳、就位的情况下,不得上下车辆,在商品存放地点不在一处,车辆需要移位时,要保证人员、货物的安全,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。
5. 机械作业,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,要有专人负责操作设备和起吊、栓吊工作,严格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和车,船允许载荷装载。
6. 作业现场的装卸、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,要严格劳动纪律,服从指挥,不得野蛮装卸,摔坏,砸坏商品货物,不得在没有装卸完毕的情况下提前弃车下班,不得在作业现场嬉戏、追逐、打闹。
7. 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,不得在仓库、作业现场吸烟,动用一切火具。
8. 必须及时观察作业过程,发现存在安全隐患,应立即停止作业,进行排除后,方可继续作业。
9. 当每次作业完毕后,对现场进行检查、清理,不遗留作业工具机具、包装物和垃圾,做到有始有终。